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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我想对你说: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,要不要进行复审

发表时间:2022-09-16 12:01:03  来源:网络投稿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
  2020我想对你说: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,要不要进行复审?首先,商标注册被驳回,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商标就被判了死刑,我国《商标法》专门规定了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复审制度,叫做商标驳回复审。

  商标驳回复审,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,认为该商标不能被批准,因此予以驳回,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。

  驳回复审有没有必要?只能说是一次机会,看你把握不把握住了。要根据具体情况,详细分析驳回通知书的内容,以确定是否复审。复审相当于是多了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,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商标通过“商标驳回复审”最终成功注册。

  有人会疑惑,商标注册申请通不过,商标驳回复审却能成功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

  1、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,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。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,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。

  2、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,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: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,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更全面,会将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也考虑进去。

  3、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,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;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,商评委会考虑,一般这一类的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也更高。

  一般成功进行驳回复审的案例中,主要提出以下几类理由:

  1、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。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,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,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,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。

  2、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,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。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,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。

  3、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、绘图方式、整体外观、显著部分、呼叫、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,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,不构成近似商标。其中,构成要素、绘图方式、整体外观、显著部分、呼叫、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,可以通过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,增强说服力。

  4、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,结合本案,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,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,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。由此可见,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。因此,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,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,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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